題目「靖王不笨」,來自於電影「小孩不笨」,彼此間沒有什麼關連,純粹覺得貼切,借來用用。其實,本文是對靖王的花癡文(應該吧),還有懺悔文(無誤),懺悔我之前有眼無珠,沒有看見靖王的好。

一刷完《瑯琊榜》,我對梅長蘇的好感度最高,對靖王只是普通,不只輸給霓凰,輸給藺晨、飛流,甚至,還輸給蒙摯(後面這三個都會賣萌,但靖王不會啊)。我想了想為什麼沒特別喜歡靖王,大概是因為靖王從一開始就是一臉孤傲,不愛笑,難親近,實在不討喜。再來,因為觀眾通常會特別心疼主角梅長蘇(上帝視角加「護殊寶」發威),但靖王老是對宗主講些無情的話,甚至密道斬鈴,以及讓宗主靖門立雪,實在讓人很難接受,覺得也太冷血了(雖然是因為中了夏江的計)。最後,當然是最糾結的沒認出小殊這一點,明明線索那麼多,蒙摯、郡主、靜妃都輕輕鬆鬆就認出來了,怎麼靖王就是認不出來,是不是有點笨啊?

後來,找了些心得文來看,也重複刷一些有興趣的片段,這才發現,我大大的錯了,把靖王看得太膚淺。這個角色不是表面上的討喜,而是細水長流型,有其層次與深度,很吸引人深入發掘與探討,而且越挖就越喜歡。於是,在掉入瑯琊坑N天之後,我對靖王的喜好度居然不輸給梅宗主了。

印象徹底反轉之後,我回頭看我之前的感覺到底是怎麼回事。首先是不愛笑、難親近。仔細想想,靖王最美好的時光停留在十九歲,然後,敬愛的兄長與從小到大的死黨一夕蒸發,造成這一切的,是他尊敬的父皇。於他而言,這是信仰的崩塌,他曾經以為的政通人和、父慈子孝,剎那間全成了一場笑話。他的心,差不多在那時就死去了,從此,只剩一個殘破的靈魂裝在一副冷峻的軀體裡,再也無法看到他十七歲開府建牙時那個陽光也遜色的笑容。

十九歲那年的「赤焰冤案」,也關係著他對宗主的態度。觀眾是上帝視角,當然瞭解宗主只會幫靖王,不可能害他。但對靖王來說,赤焰冤案就是因為這種別有居心者的操弄而發生的,他從情感上就排斥「謀士」,無法與之交心。再加上宗主因為要隱瞞真實身分,靠近靖王的動機就變得相當薄弱,實在無法說服人他為何選擇了靖王,靖王當然對他就更防備了。有趣的是,靖王對梅長蘇越是「誅心」,就越顯得他看重林殊,這種「兩個人的三角戀」非常的「虐戀情深」,真是好看。

與梅長蘇決裂一事,的確是靖王過於衝動。但此事件的背後原因,是夏江抓準了靖王的脾性,拿靜妃開刀,喚出他厭惡謀士的本心。而靖王越是失去理智,就越顯得他重視母親,重視祈王與林殊,這樣的重情重義,叫人怎麼忍心責備他呢?

再來說說為什麼只有靖王沒有認出小殊。先說靜妃,她是因為「避諱」這個關鍵而認出的,我覺得相當合理。再說蒙摯,他是因為和小殊通信而認出的,這也合理。至於霓凰,她因為衛崢前來幫忙而認出,這可以接受;但是檢查身上沒有痣,她還硬要說人家就是,我只能說:恭喜郡主,妳賭贏了!靖王寶寶如果在梅長蘇病重醒來時,也來這麼一招,抱著宗主哭著說他就是,我看小殊也只能投降了(笑)。可惜靖王不能用這招,只好詢問人家父親大人名諱,但不幸人家父親大人在江湖上行走時換了名字,還恰好救到靜妃,所以這招失敗。

說實在的,靖王沒認出林殊也頗合理。梅長蘇和林殊的差異實在太大,如果只是換了張臉(整容)還可以理解,但根本就是完全換了個人,沒有半點相似之處。小殊是「驕傲張揚,爭強好勝,在戰場上銀袍長槍,呼嘯往來,從不知寒冬雪意為何物」,梅長蘇卻是「低眉淺笑,算計人心,擁裘圍爐,沒有一絲鮮活之氣」,我想景琰心理上一定拒絕相信是同一人。再者,雖然梅長蘇有些地方露了餡,卻都能勉強搪塞過去,連「水牛」和「九安山密徑」也有郡主坦著,依靖王性格並不會去套郡主的話,而且他最信任的母親還幫忙瞞著,他會沒認出來,情有可原。

一刷時,只顧著看梅長蘇運籌帷幄的智計,心疼他削皮挫骨的傷痛,沒有餘暇關注其他角色。等沉澱下來,才發現靖王也一直默默地出色著。靖王不笨,也不傻,很多事他不是不懂,只是不願意去做。他願意去做的事,通常做得很好,比如主審侵地案,以及主理賑災之事,哪一件不是辦得穩穩當當,備受稱譽?看他在衛崢案,以及林殊身份洩露之時,在皇帝面前那種據理力爭的口才,不卑不亢的應對,條理分明,又句句在理,這豈是一個心笨口拙的人所能做得到的?

靖王這人,是知世故而不世故,知其不可為而為,是不忘初心,不改初志。為保霓凰,他不惜挾持太子,得罪貴妃。為救衛崢,他不惜與梅長蘇決裂,差點失去大好局勢。為護林殊,他不惜以身擋劍,也不怕丟失太子之位。他從來不肯說違心之言,不惜觸犯龍顏,惹皇帝大怒(不過這點靜妃就做得很好,既不違心,也不惹怒皇帝)。他的固執,甚至是「不知變通」,是因為他有自己的原則及底線,不允許他人碰觸。他一直都有堅強的心志及勇氣,就算被打壓及冷落了十二年,也從未改變。「靖王自有靖王的風骨」,霓凰沒有說錯。

行文至此,對靖王的花癡與懺悔也說得差不多了。這實在是個鮮明、有深度又有層次的角色,我忍不住為他寫了好幾篇文。感謝海宴塑造得好,也感謝王凱演繹得好,能認識《瑯琊榜》裡這些個角色,實在是愉快的觀劇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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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寧水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