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書多年,一直覺得「轉化法」中的「物性化」和「形象化」交雜不清,幸好有冠賢學長幫我解答,以下就寫一篇文章來歌頌他。以下消化完冠賢學長的說法,自己做個整理。
舉例來說,「懷鄉病極莊嚴地躺在那片草原上」是擬人法,「他的喜悅漂浮在六月金黃的穗浪上」是擬物法,但兩句都應用了由虛轉實(形象化)的技巧。由以上例句可以發現過去將轉化分成三種(人性化、物性化、形象化)是有問題的,因為「物我之別」與「虛實之分」是不同的分類概念,本來就不該並列於同一個類別之下。
如果原本的分類不合理,那麼要如何修正呢?回到創作「轉化法」的用意來看,是將原本不具其他屬性的本體,改頭換面變成另一種事物,使其擁有其他事物的屬性,於是本體就可以發展出原本不屬於自己的其他屬性,句子也因此顯得新鮮生動。比如「思念從此生根」,將原本無法「生根」的「思念」,改頭換面變成「植物」,植物便可以理直氣壯地生根。又或者「小鳥在枝頭歌唱」,將原本只能「鳴叫」的「小鳥」,轉化成「人類」,便可以自由歌唱。
由此可見,我們只要分清楚使用轉化法之後,本體究竟變得具有「人性」還是具有「物性」即可,意即轉化法不用分三種,只要分兩種:擬人法、擬物法,這樣的分法也能解決「平靜如水的情感翻起滔天巨浪」到底是「形象化」還是「物性化」的爭議。
寫到這裡,應該已經消化完學長的文章了,也再次感謝學長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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