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回,是希寫的)
2
程遠——古天樂
沈瑤——陳敏之


“Stop!!”
程遠剛倒好車就聽到一個至少80分貝尖銳如女鬼的叫聲,程遠剛走下車想看個究竟,就看見一個氣勢洶洶的女人走到他面前大聲的質問。
“我叫你停車你沒聽見的嗎?!”沈瑤怒目瞪著面前這個一身阿曼尼,衣服熨得比地板還平,渾身上下就標榜著“腐敗”兩個字的男人,握著手中碾壞了的小音樂盒,氣得牙癢癢。
“聽見了。”程遠說著皺了皺眉,他向來不喜歡和橫眉怒目的潑婦打交道。
“聽見了你幹嗎不停車?!!”
“小姐,我的車子很顯然的已經停下來了,請你把頭扭轉45度角,就能看見停在原地一動不動的車子。如果你依然看不見,那麼我建議你去檢查下視力。”程遠指指車子,有些不耐煩地說道。
“你!你!你!”沈瑤深吸了幾口氣,努力讓自己冷靜下來對付面前這個滿身銅臭的無賴。“先生,原來你的理解能力這麼差,不好意思我不知道這個世界上還有理解能力那麼差的人會穿得人模狗樣的出來滿街跑。我的意思是你為什麼不及時停車,我的音樂盒被你壓壞了。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五章第七十五條第一款:公民的合法財產受法律保護,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侵佔、哄搶、破壞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凍結、沒收。直接點來說,這個音樂盒是我的合法財產,是禁止任何人破壞的,現在理解能力很差的先生你把它弄壞了,在法律上你是該承擔相應的責任的。”
程遠有些不可思議的看著面前這個滔滔不絕的女人,搞了半天,原來是要錢的。不過,這年頭,沖出馬路裝著被撞到的多,丟個小音樂盒裝著被摔壞來騙錢的,這女人估計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了。“那你想要多少錢?”程遠說著,眉頭忍不住又皺了皺。要不是他趕時間,他絕對不會就這麼便宜騙子的。
“誰要你的臭錢了?”果然是滿身銅臭的男人,張嘴閉嘴就是錢,沈瑤鄙視的瞪了程遠一眼,又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六章第一百三十四條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返還財產;恢復原狀;修理、重作、更換;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而承擔責任的方式由被侵權人選擇定,也就是我。我現在要你給我的音樂盒恢復原狀,並且向我道歉,賠禮就免了。”
程遠看著面前這個像機關槍一樣吡哩叭啦說了一代對話,氣都不喘一下的女人,實在覺得頭痛。難纏的女人他見多了,比他那個古靈精怪的妹妹還難纏的他還是第一次見。恢復原狀?那是要他去修?就一個小破音樂盒而爾,非要弄到那麼麻煩?這女人的腦子是怎麼構造的?
程遠還沒來得及組織語言回敬這個難纏的女人,沈瑤的電話便呼天搶地的響了起來。
“喂,Amy啊……鍾Sir已經到了,嗯,我知道了……我現在在樓下的停車場,馬上就可以上來了……OK,ByeBye!”
“我現在趕時間,沒空跟你耗。這是我的手機號,音樂盒修好就聯繫我。你的車牌號碼我記下來了,別想不負責任!“沈瑤說完,掏出紙筆飛快的寫下了一串數位,然後連同音樂盒一同塞給了程遠,便轉身飛快的走開了。
程遠留在原地,望著那個風風火火的女人的背影,足足三分鐘之後才回過神來。這個檢察院的保安該辭退了,怎麼會讓這麼神經質的女人進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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