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語說:「沒吃過豬肉,也看過豬走路。」意指一個人:沒常識!

第一次見到這句俗語,我實在不能理解。按理說,對現代人而言,怎麼可能沒吃過豬肉?反而是沒親眼看過豬走路的可能性還大些,所以,這句俗語應改成:「沒看過豬走路,也吃過豬肉。」

上網查了些資料,我發現,我錯了--這句話產生的時空背景,是早期的台灣社會,對當時的一般家庭(尤其是農家)而言,每天見到豬「趴趴走」是可能的,為了貼補家用,也許家家戶戶都養豬呢!但「吃豬肉」是不可能的,當時的豬肉正和蘋果一樣都是奢侈品,只有逢年過節才有機會吃到,所以豬肉成了見得到,吃不到的東西。

原來有許多詞語都應該放在特定的時空加以檢驗,才能合理解釋。以為「沒吃過豬肉,也看過豬走路」應改成「沒看過豬走路,也吃過豬肉」的小春,真是個「沒吃過豬肉,也沒看過豬走路」的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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