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的」: (1) 置於形容詞後。如:「美麗的風景」、「聰明的小孩」。 (2) 置於名詞或代名詞後,表示所屬、所有的關係。如:「我的書」、「太陽的光」。 (3) 置於修飾片語或子句後。如:「他寄來的信,我昨天收到。」、「那賣花的人沒零錢找。」 (4) 置於副詞後。同「地」。如:「慢慢的走」、「高高的飛」。 (5) 句尾助詞:置於句尾,表示肯定或加強的語氣。如:「這樣做是不可以的!」、「你不是這樣講的!」 2.「得」: 用在動詞、形容詞後面,表示結果或性狀。如:「跑得快」、「覺得很好」、「美得冒泡」。 用台語分分看,「的」通常發為「ㄟ」或「ㄚ」,「得」則發為「ㄍ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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