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供娛樂: 它的第一個功用,是娛樂。所謂娛樂,是指身心放鬆,現實的壓力解除,注意力集中在一個圓滿自足的小世界裡。這些,小說,詩,散文,都能給我們。 二、傳遞知識: 閱讀文學作品可以得到許多知識,這又分三方面,一是文化遺產的承受,二是人情世態的了解,三是生活境界的提高。 文學作品專門表現人心,人心隔肚皮,文學卻是一面透視鏡,人心海底針,文學卻是一付探測器。 人的境界有高有低。「還君明珠雙淚垂,恨不相逢未嫁時」,這是一種境界,如果一看見明珠,就投進別人的懷抱裡去了,那是另一種境界。如果既不肯歸還明珠,也不肯改嫁,魚與熊掌通吃,那又是一種境界。 三、培養專長: 文學作品可以幫助一個人發揮他創作的才能。 作家是什麼樣的人呢?第一,他使用語文的本領超過一般人。第二,他是增加文學遺產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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