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提這個生病的社會了,因為這些事若我存心不理會,不關心,說起來也算離我有一段距離。那就談談身邊的人好了。對我而言,許多「奇怪」的同事、家長、學生,亦算是「妖魔橫行」的一種。
我的「同事」可都是老師呢!怎可說是「妖魔」?那我自己不也是?學生?最純潔無知,需要園丁拉拔長大的小樹苗,怎可說是「妖魔」?這樣說豈不是太過份?我教育的良心何在?家長?在講究「親師合作」的現代教育,他們也成了妖魔?這還有天理嗎?
說到底,是我過激,用了不合宜的形容詞來形容我的同事、家長、學生。許多時候,只是他們的某些言行舉止讓我看不慣,或難以接受,或和我的價值觀不相同而已。到底是哪些行為讓我忍不住用「妖魔」來形容他們呢?我忘了……等一下!先別急著丟東西砸我!其實有太多的例證可以來證明我的妖魔說(那妳就說啊!小菜鳥在一旁拿著石頭虎視眈眈),可是,如果一件件說,我怕這篇文章寫到民國一百年也寫不完,所以……省略。(啊!痛!小菜鳥你要砸人,也拿塊小點的石頭嘛!我就知道會被砸,嗚──)


